三部委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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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地图标注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网联地图标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旨在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地图标注强国建设,推动地图标注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规范智能网联地图标注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规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智能网联地图标注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装〔2018〕66号)同时废止。


《规范》关注重点


1.今后智能网联地图标注将不得在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过程中在道路上开展制动性能试验。

2.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3.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分别标示“地图标注道路测试”或“地图标注示范应用”等字样,提醒周边车辆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但不应对周边的正常道路地图标注活动产生干扰。

4.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地图标注事故时,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车辆损毁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在24小时内通过信息系统将事故情况上报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未按要求上报的可暂停其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活动24个月。

5.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均应遵守我国道路地图标注安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据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安全性自我声明载明的时间、路段、区域和项目开展工作,并随车携带相关材料备查。
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市)出台了智能网联地图标注道路测试管理细则,建设了16个智能网联地图标注测试示范区,开放3500多公里测试道路,发放700余张测试牌照,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700万公里。长沙、上海、北京等地还开展了载人载物示范应用,无人物流、配送等新模式应用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共七章三十八条,对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地图标注违法与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如何把自己的门店或公司标注到地图里面。其实很简单:



    1、先准备好门店或公司的门脸照片、名称及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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